诈骗罪释义
2014-12-24 13:41:45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2533次
诈骗罪释义 《刑法》(2011年2月25日)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以下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 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条文解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 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既遂)的基本构造是: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 ——对方(受骗者)产生(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 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欺骗行为,从形式上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类,从实质上是使 对方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行为。欺骗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 下,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诈骗罪 中的处分财产,不限于民法意义上的处分(即不限于所有权权能之一的 处分。而意味着将被害人的财产转移为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或者说 使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被害人的财产。受骗者的处分行为,只要是使财 物或者财产性权益转移给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占有就已足够,不要求转移 财产所有权或其他本权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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