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个人债务追讨企业债务追讨企业咨信调查民间借贷案例讨债技巧讨债流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民间借贷纠纷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2016-09-01 09:38:22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2174

  案情

  2011年11月,段某向蔡某借款15万元,段某出具了借条,借条载明“2012年12月底前偿还”。还款期限过后,段某未偿还借款,蔡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段某偿还借款。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段某送达了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文书,但段某未进行答辩,也未出庭参加诉讼。后法院判决段某偿还借款。段某收到判决书后,提起上诉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应判决其履行还款义务,因此请求二审法院改判,驳回蔡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本案中,段某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审时无新的证据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因此驳回段某的上诉请求。

  评析

  民间借贷中,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适用两年的时效制度,当借贷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发生纠纷,而诉讼时效已经经过,可以在一审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如果在一审中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审也没有新的证据的,那么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近更新
民间借贷纠纷诉状中原告可以写委托人的电话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未成年人借款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借条写错名字还有效吗
借款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借款收不回来怎么办
借款交付第三人谁承担还款义务
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有哪些
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及所需材料
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小额贷款还不起了有什么后果
小额贷款担保期最多几年
民事债务纠纷会判刑吗
房屋抵押借款利率是多少

点击排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
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超过了四倍利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
利息和逾期还款的违约金能否同时取得
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
合伙人之间因合伙出资发生纠纷,不能以民间
企业问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可按银行
第三人在借条上仅有签字,一般认定为见证人
用于赌博之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是否属于夫
企业间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资金占用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
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
公司借款利息怎么交税
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