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个人债务追讨企业债务追讨企业咨信调查民间借贷案例讨债技巧讨债流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民间借贷利息未定如何处理

2016-08-02 15:25:45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4276
内容提要:  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在借款时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时间,经催告不还后能否主张利息?近日,射阳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原告李某与被告高某是多年好友,高某于2008年2月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但双方在借条上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2009年2月1日

  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在借款时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时间,经催告不还后能否主张利息?近日,射阳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原告李某与被告高某是多年好友,高某于2008年2月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但双方在借条上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2009年2月1日李某通知高某1个月之内还款,但高某一直拖欠不还,李某很不高兴,诉至法院,要求高某偿还借款并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高某庭审中对借款事实和催告还款事实表示认可,但认为双方在借款时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故不应承担借款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可以要求高某支付其逾期还款的利息,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由此可以看出无息的民间借贷,并不影响借款人在借款人逾期还款时主张利息,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限被告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李某人民币10万元并承担自2009年3月2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10万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的利息。

 

最近更新
讨回欠款可能性的判断
公司欠条注意问题
债务上限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引起的诉讼主体变更
债权债务转移的方式及成立要件
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
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处罚?
民间借贷利息要符合“两线三区”
债权保全有什么风险?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替朋友出具的借条该不该偿还?
债务纠纷中,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借条上签字那些事儿,你真的知道吗?
债务纠纷起诉的方法及证据有哪些?
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具体措施都有哪些?

点击排行
成都各级人民法院联系方式
个人债务追收
企业资信调查服务
企业债务追讨服务
商标维权调查服务
漆红秀律师联系方式
在什么情况下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
公司欠条注意问题
债务上限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
民间借贷——律师告诉你如何借钱给别人(附
业务范围
民间借贷利息要符合“两线三区”
债权债务转移引起的诉讼主体变更
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处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