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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的资金是非法所得,其影响股权的取得吗?2015-05-20 15:33:55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9867次
【案例详情】
2010年底,吴某从上海回到家乡,与好朋友曹某共同创立了一家软件公司。当时吴某出资30万,曹某出资10万,还出资一家市区楼房,给公司当作办公场所。公司红红火火地开起来了。 2011年4月的一天,吴某被人起诉,曹某这才得知吴某出资的30万资金并非合法所得,其中20万是他盗窃别人轿车卖的钱。请问,吴某用非法所得的资金出资创立公司,影响他的股权吗? 【案例分析】 股东取得股权是以出资为条件的,其出资资金的来源不会影响其股权的取得。再者,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撤回资金。因此,如果因为出资是非法所得就撤回,必然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当然,若股东的出资为非法所得,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收缴其股权。这时候涉及的是股权的转让问题,而不是股权无效。本案中,吴某出资的资金为非法所得,并不影响其公司的股权。 【案例启示】 (1)与人共同创办公司,事先有必要对合伙人的资金来源有所了解,以免对方的资金为非法所得,给你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即使合伙人的资金为非法所得,也不能否认其作为股东的权利。但可以通过刑事诉讼,转让其股权,从而收回非法所得用于赔偿。 【法律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j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7条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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