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个人债务追讨企业债务追讨企业咨信调查民间借贷案例讨债技巧讨债流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合伙人可以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吗?

2015-05-19 14:03:12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9079

  
案例详情:
    2010年3月,黄先生与王某等7人合伙创办了一家食品加工公司,合伙协议中约定:王某为企业负责人,代表企业与合作商家谈判,执行合伙事务。
    2010年10月,黄先生等五位合伙人发现王某将自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本合伙企业,而且价钱比收购别人产品的价格更高。于是他们和王某进行交涉,表示拒绝这种行为再次发生,而且要退还高出的差额。但是王某却说:“合伙企业协议中,没有规定我家的产品不能卖给咱们公司。”并以这个理由拒绝采纳黄先生等人的意见。
    那么,王某这种行为到底合法吗?
案例分析
    本案中,涉及的是普通合伙人能否同本合伙企业交易的问题。由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既了解企业的经营秘密,又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因此,如果合伙人与本合伙公司交易,很容易出现“密谋私利”的情况,这必然会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所以,法律限制普通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之所以是限制,而非禁止,是因为如果各个合伙人进行了协商,并取得了一致意见,那么普通合伙人是可以与本合伙公司进行交易的。否则,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从黄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王某事先并没有与其他六位合伙人协商,其行为属于私自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尽管事先协议中没有规定普通合伙人不能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他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如果王某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损失,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给予赔偿。如果其他合伙人都反对王某的行为,可以将其负责人的资格除去,或直接要求王某退出合作。
案例启示:
    (1)普通合伙人,不能因为自己是合伙人之一,有职务之便,就“以权谋私”。要知道,这会伤害其他合伙人的权益,对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2)如果合伙人自己有产品或技术能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那么事先应与其他合伙人协商,只有大家—致同意,方可进行交易。


法律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2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最近更新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如何承担
企业催收欠款应该注意的问题
债务人公司注销,如何执行?
如何将企业债务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债务清欠有什么方法?
李湘会与贺新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王均性与宋艳丽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原告叶新辉与被告张鑫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谭向国与被告汤倩民间借贷纠纷案
债权申报是怎样的?
强住债务人家致欠债人身亡,债主获缓刑?
受让债权纳税义务人确定案
借钱给他人赌博,本金拿不回来还可能被罚
以诉讼方式通知债权转让可以吗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点击排行
信函收账技巧
《债权人协议》
如何破解讨债难?
关于转移占有的方式
债权申报是怎样的?
企业商帐追收21条法宝
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财产损失的,该如何
公司分立后,之前的债务由谁负责?
债务纠纷形成原因分析
股东出资的资金是非法所得,其影响股权的取
隐名合伙人能否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
公司债务催收技巧详解
关于追债的误区说明:支付佣金追帐,值吗?
债务人公司注销,如何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如何承担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