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个人债务追讨企业债务追讨企业咨信调查民间借贷案例讨债技巧讨债流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借款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2017-12-25 11:49:50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1773
 一、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有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最近更新
找老赖的法律程序
夫妻离婚财产和债务归一方,逃避债务怎么办?
债务追讨期限是多久
24时跟踪讨债是否涉罪
追讨欠款的最佳方式是什么
如何有效的讨债
追讨欠款委托书怎么写
什么是民间借贷呢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什么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迟延履行利息如何执行
民间借贷可以复利计算么
民间借贷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民间借贷涉及刑事案件还能起诉吗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什么

点击排行
人民调解的内容和特点
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债权申报说明书怎么写
股东急需用钱,怎样把股份变成现金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需要用其他财
受领迟延
有证据证明借款被他人诈骗取得的,借条上的
关于共同借款人的规定
债的发生根据有哪些?
摊上事了:当抵押权遇上处分权,在轮候查封
借刷信用卡应属于民间借贷,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债务可以抵消吗?
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问题的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