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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急需用钱,怎样把股份变成现金呢?2015-05-21 14:33:18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7450次
【案例详情】
2010年年初,严先生把仅有的10万元积蓄拿来和朋友合伙创立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3个月之后,运营状况越来越好。照此下去,致富的梦想就要实现了。可正在这时,严先生不幸染上重病,其家属为了给他治病,要求公司把当初入股的钱退还给他。 公司正处于上升期,恨不得资金再多点,这个时候退还当初的入股资金,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致命性的打击。所以公司另外几个大股东建议严先生家属把股权转让给别人,这样既能筹集给严先生治病的钱,又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谓一举两得。 请问,股权可以转让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案例分析】 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通过以下两个步骤: (1)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2)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只有进行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才是在法律意义上真正完成,该变更登记使得转让这一行为具有了社会公示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情况有所不同,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即可,合同生效,受让人取得公司股份。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公司的股东,应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案例启示】 (1)股东急需用钱,可以把手里的股权转让给别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这样可以把股权变成现金,缓解困境。 (2)在股权转让之后,应及时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法律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0条、第141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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