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个人债务追讨企业债务追讨企业咨信调查民间借贷案例讨债技巧讨债流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民间借贷案例 >> 民间借贷的“两线三区” |
民间借贷的“两线三区”2016-06-06 11:20:05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2298次
内容提要: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如果是有偿的民间借贷,在约定利息时要要牢记“两线三区”。那么什么是“两线三区”呢?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如果是有偿的民间借贷,在约定利息时要要牢记“两线三区”。那么什么是“两线三区”呢? 一、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的“两线三区” 民间借贷约定利息,要牢记“两线三区”。 1、两线:指年利率24%和年利率36%。 2、三区: (1)司法保护区:不高于年利率24%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予以保护; (2)高息无效区:超过年利率36%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要求出借人返还; (3)自然债务区,即自愿支付区:年利率超过24%而不高于36%标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自愿支付。
相关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