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个人债务追讨企业债务追讨企业咨信调查民间借贷案例讨债技巧讨债流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借款人能否要求返还多支付的利息

2017-08-15 09:39:06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2267

  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下面案例中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借款期限1年,月利率3%。之后吴某支付了六个月的利息,后来要求李某返还多支付的利息。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起民间借贷的案例。

  案例:2013年12月3日,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借款期限1年,月利率3%。借款后,吴某向李某支付了6个月利息5400元,之后未再支付任何款项。2015年5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返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自2014年7月起至2015年5月止按约定月利率3%计算的利息9900元。被告吴某辩称,月利率3%超过法律规定,不应支持,且原告应返还多支付的利息。

  【审判】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原告李某要求按月利率3%支付利息的诉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同时,被告吴某已支付的6个月利息,属其真实意思自治表示,且已实际支付,未违反法律规定,被告要求返还多支付的利息,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吴某返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自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6600元。

  法条链接: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最近更新
民间借贷纠纷诉状中原告可以写委托人的电话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未成年人借款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借条写错名字还有效吗
借款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借款收不回来怎么办
借款交付第三人谁承担还款义务
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有哪些
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及所需材料
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小额贷款还不起了有什么后果
小额贷款担保期最多几年
民事债务纠纷会判刑吗
房屋抵押借款利率是多少

点击排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
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超过了四倍利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
利息和逾期还款的违约金能否同时取得
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
合伙人之间因合伙出资发生纠纷,不能以民间
企业问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可按银行
第三人在借条上仅有签字,一般认定为见证人
用于赌博之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是否属于夫
企业间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资金占用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
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
公司借款利息怎么交税
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