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个人债务追讨企业债务追讨企业咨信调查民间借贷案例讨债技巧讨债流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债权人逾期主张担保债权有没有效?

2016-06-02 14:20:47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2107
内容提要:  [案情介绍]
  2007年7月22日,被告杜一向某信用社申请农户短期借款。同日,双方签订《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合同》,主要约定:1、借款金额2万元元、月利率9.06‰、借款日期2007年7月22日、到期日期2010年6月20日。被告杜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07年7月22日至20

  [案情介绍]

  2007年7月22日,被告杜一向某信用社申请农户短期借款。同日,双方签订《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合同》,主要约定:1、借款金额2万元元、月利率9.06‰、借款日期2007年7月22日、到期日期2010年6月20日。被告杜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07年7月22日至2010年6月20日止。借款期满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贷款利息。2013年9月,某信用社要求杜一、杜二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某信用社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由被告杜一支付借款2万元及利息、罚息,被告杜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审判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某信用社依约向被告杜一提供了借款,杜一未按约偿还借款,构成违约,应承担偿还借款及利息,并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原告未要求被告杜二承担保证责任,杜二的保证责任应予免除,遂依法判决由被告杜一偿还原告某农村信用社借款2万元及利息、罚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案原告某信用社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被告杜二承担保证责任,被告杜二的保证责任应予免除,故某信用社要求保证人杜二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原告某信用社与被告杜一签订的贷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某信用社依约向被告杜一提供了借款,被告杜一未按约如数如期履行偿还借款义务,构成违约。依照合同法规定,被告杜一应偿还借款及利息,并承担给付逾期利息的责任。

 

最近更新
民间借贷纠纷诉状中原告可以写委托人的电话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未成年人借款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借条写错名字还有效吗
借款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借款收不回来怎么办
借款交付第三人谁承担还款义务
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有哪些
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及所需材料
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小额贷款还不起了有什么后果
小额贷款担保期最多几年
民事债务纠纷会判刑吗
房屋抵押借款利率是多少

点击排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
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超过了四倍利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
利息和逾期还款的违约金能否同时取得
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
合伙人之间因合伙出资发生纠纷,不能以民间
企业问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可按银行
第三人在借条上仅有签字,一般认定为见证人
用于赌博之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是否属于夫
企业间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资金占用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
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
公司借款利息怎么交税
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