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例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权。
2、受国家计划约束的债权也不得为抵销。
3、对于受扣押的债权,第三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与在扣押后取得或其清偿期晚于被扣押的债权而相互抵销。
4、对于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销。
5、以行为、智慧成果为给付标的的债权,即使是同种类,由其性质所决定,也不得抵销。
6、当事人约定禁止抵销的债权不得为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