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个人债务追讨企业债务追讨企业咨信调查民间借贷案例讨债技巧讨债流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民间借贷案例 >>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应如何计算双倍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应如何计算双倍债务利息?2015-05-28 15:04:20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3135次
【案例详情】
2008年7月,宋先生因经营需要,向徐先生借款5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借款期限为2年。后来宋先生经营亏损,无力还款,徐先生多次催收未果,遂将其上诉到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宋先生应支付徐先生欠款5万元及利息1.2万元。但是宋先生没有按期履行,徐先生申请法院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宋先生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止执行。 2010年11月,徐先生提供线索,表示宋先生在异地有存款20余万元,法院遂恢复执行,准备划拨宋先生存款。该案件的执行标的主要有两项内容构成:第一项是借款本金及利息;第二项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关于第一项执行标的没有任何异议,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共计6.2万元;第二项执行标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如何计算双倍利息? 【案例分析】 关于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的双倍利息,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的法院,甚至同一个法院,不同的执行官的计算方法和处理结果都相差甚远。根据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通过这种办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执行法官办人情案,并且对那些有钱不还的“老赖”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1)有钱不还的丑陋行为不但无法躲避债务,相反,拖延得越长,付出的代价将会越大,而且会严重毁掉自己的信誉。 (2)诚实守信,履行协议和约定,是取信于人的最好方式,也是获得他人下一次帮助的最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相关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 |